因為之前去過蘭嶼玩,也愛拍照,看到網路上有蘭嶼的訊息,還是跟拍照有關,就打開看一下,沒想到竟然發現 Canon 這個活動官方網站上疑似盜用了我拍的一張拼板舟的照片!
原圖放在 Flickr 很久了,還有授權宣告不能為商業用途
Canon 官方活動網站中間四張小圖最右邊那張
(為防止被河蟹先護貝上傳)
小弟認真的比較過兩張照片,最前方石頭的位置、幾艘拼板舟交疊的線條、背景的礁岩,甚至連色溫都幾乎一樣,沒意外的話,Canon 這個活動官網應該是盜用了我的照片去用在官方活動網站上,最差勁的是還在網頁下面還宣告自己擁有版權.... 請問這該怎樣辦才好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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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16 1430-1500,於高雄市警局線上報案服務報案備查。於台灣佳能留下以上訊息,靜待回覆。
翻出之前寫遊記
2011/6/16 1520 左右,我的照片已經被換掉了,繼續護貝。這不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嗎?這就是台灣佳能面對錯誤的處理態度嗎?
2011/6/16 1540 Canon 公關張小姐來電了(0958-540-357,應該沒記錯姓氏),那公關自己講得前後矛盾一直被我打槍,我直接叫他另外捐款給蘭嶼文教基金會,然後給我收據,我就撤銷告訴。(我沒有說金額,就看他們是不是真的有心對蘭嶼)
2011/6/16 1706 Canon 公關張小姐再度來電了(0983-239-490),表示有誠意解決次事件,詢問我對捐款金額是否有建議,回答由 Canon 自行決定,並確認捐贈單位為蘭嶼文教基金會(該網站名稱:蘭嶼部落文化基金會)。順利捐款後將收據 email 給我,我會公開收據,然後結案。另言也會在官網公開致歉,盜用本人照片事小,Canon 是否有心回饋社會就看他們的誠意了。
2011/6/16 1851 收到 Canon 公關部來信,Canon 已非常迅速的在官方網站表達疏失與致歉,承認錯誤的勇氣與效率令人敬佩!反觀之前知道的案例都沒有這麼乾脆,Canon 在這方面的處理態度和速度都值得讚揚!
2011/6/17 1342 本人透過 mobile01 訊息明確表示 Canon 已有善意回應,並拒絕採訪(附圖為證),該電視台一切報導均與本人無關。經友人告知電視台有報導此則消息,但本人此時(2011/6/17 2046)仍未看到新聞片段,特此聲明。衷心期盼此次事件能圓滿落幕。
2011/6/20 1223 收到台灣佳能回覆信件,但不知道在回什麼?說好的捐款收據呢?
2011/6/20 1417 Canon 公關張小姐來電(0983-239-490),答覆系統 2011/6/20 1223 回覆信件一事,說明該回信為系統自動回覆,因已由專人(張小姐)與本人取得聯繫,故可忽略該系統信件。並言已透過郵局劃撥匯款給蘭嶼文教基金會(該網站名稱:蘭嶼部落文化基金會),由於蘭嶼當地設備較不齊全,收據開立到回給台灣佳能公司需要幾個工作天,建議先提供劃撥單據,以資證明已有完成匯款行為。並雙方(台灣佳能與本人)同意匯款金額不公開,以免有心人士刻意節外生枝。
2011/6/20 1908 收到 Canon 來信如附,我自己也不知道金額,本著以善意為出發點,並以為台灣佳能這樣知名企業對蘭嶼這塊美麗的土地所作的捐款行為,應該可以有些實質上的幫助。本案終結。(收到收據之後再補放上來)
2011/6/28 1830 收到 Canon 寄來蘭嶼文教基金會回傳的收據,事情圓滿落幕,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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